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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评企业信用公示列表

现有重点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向交通运输厅申请初次信用评价如下,任一自然人,法人,社会组织认为以上评价结果与从业单位实际信用不符, 或以上从业单位存在有正在接受除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外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信用处罚、降级、市场禁入等情况的,可在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以实名方式向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处书面反映、举报。书面反映、举报应附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28-85084551。

根据《四川省重点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要求,特将以上从业单位初次信用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1. 序号
  2. 企业名称
  3. 开始公示日期
  4. 公示剩余天数
  5. 信用等级